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、处、室: 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。 一、初定条件:全日制专科毕业满3年初定助理级,全日制本科毕业满1年初定助理级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初定中级。 二、申报材料: 1.初级资格认定表一式二份(必须是原件);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验证报告; 2.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 3.一寸彩色照片3张; 4.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需提供职称外语成绩单、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。 三、各部门请于2015年10月12日汇总初定人员名单报人事处; 2015年10月19日之前,将初定人员材料汇总报人事处707室,逾期不予办理。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0一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