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6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度“桃李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部门: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高校工委、团委开展2016年度“桃李之星”评选活动的要求,推进“敦品励学·成才圆梦”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,选树、宣传、表彰学生优秀典型,为学生树立身边的榜样,弘扬时代主旋律,传播青春正能量,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、追求真善美,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16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学生“桃李之星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活动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年度大学生“桃李之星”评选活动于2012年启动,每年评选一次,已经评选四届。我院从2015年开展本项活动,今年是第二届,本次活动由党委宣传部联合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、学院团委共同主办。本次“桃李之星”评选活动从班级开始,由班到系、由系到院,层层评选、层层宣传。班、系两级“桃李之星”评选、宣传由各系组织实施,院级“桃李之星”评选、宣传由学院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。学院党委统一发文表彰班、系、院三级桃李之星。 二、评选范围 除2016级秋季新生外的全院所有在校学生(获得2015年院级“桃李之星”的学生不再参选,名单附后)。
三、评选标准 1、自觉抵御不良学风影响,坚持学习,取得较好学习成绩; 2、不计苦累锤炼技能,技能竞赛获重要奖项; 3、无悔付出,努力当好班干部,获得大多数同学认可; 4、尽自己所能,帮助同学,事迹突出; 5、拾金不昧,积极寻找失主; 6、积极从事公益活动,经常充当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工作; 7、讲求诚信,深受信赖; 8、始终坚持省吃简用,以简为美; 9、业余时间打工,自强不息; 10、热爱父母、孝敬父母,长期帮父母干活、分担家务; 11、见义勇为,遇到他人危难挺身而出; 12、忠于职守,很好履行自己在班级、宿舍的应尽责任; 13、遵规守纪,文明礼敬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严守学校规章制度、社会秩序,受到老师同学普遍好评; 14、勇于实践,积极参加社团活动,成为骨干; 15、有其他先进事迹。 四、评选程序 (一)班级评选阶段:9月26日到10月14日 1.推荐班级“桃李之星”:班主任动员学生参照“评选标准”推荐本班“桃李之星”,每名学生至少推荐1人;推荐人需为被推荐人撰写不少于300字的事迹材料,重点写具体的事件、故事,不能写成“鉴定”。此环节工作的重点是让学生静下心来,认真思考、发现身边同学的优点,引导学生“知善”、“比美”、“比上进”。班主任宜采取召开班会,让学生现场背对背推荐等措施,防止学生互相抄袭,导致内容雷同,降低活动价值。 2.确定班级“桃李之星”:班主任及班委、团支部以学生推荐的事迹为线索,通过与当事人谈话、调研身边同学和任课教师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,最终选拔1-2人为作为班级“桃李之星”。 3.召开弘扬“桃李之星”精神主题班(团)会: (1)撰写班级“桃李之星”事迹材料:根据调查、了解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事迹材料;事迹材料不仅要写事迹本身,更要分析当事人的心路历程:为什么那样做,克服了怎样的心理及生理的困难、诱惑,经过了怎样的波折,等等,要实事求实的把学生的所思所想反映出来,这些东西最能打动人心;事迹材料应在1000字左右,班主任要对事迹材料亲自把关。 (2)召开主题班(团)会:主题班(团)会主要内容为:一是宣布获得班级“桃李之星”称号的学生名单,并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做班级“桃李之星”事迹报告,也可由本人报告;二是班主任结合班级“桃李之星”及其他同学事迹发表主旨演讲,激励学生积极向上,追求真善美。开好主题班(团)会的关键工作在于两个方面:一是整理好事迹材料,二是班主任的主旨演讲要经过精心准备,要紧扣“敦品励学”的主题,要事前进行学习充电,言之有物,举例恰当动人。 极个别班级确无“桃李之星”人选,可不评选“桃李之星”,但主题班会必须召开。 (二)教学系评选阶段:10月18日——10月31日 1.系级“桃李之星”确定:各系组成系级“桃李之星”评选委员会,从班级桃李之星中评选系级桃李之星,系级“桃李之星”人数为本系参评班级的1/4; 2.完善系级“桃李之星”事迹材料:系级“桃李之星”评选委员会要指定专人,通过与当事人座谈、调研周边同学和老师,在班级提供的事迹材料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丰富。要求:一是要故事化,增强可读性。要一件一件的讲具体的事件,坚决不能写成“鉴定”;二是细化,要反映当事人努力、坚持、坚守、选择等的心路历程;三是1000字左右。 3.召开系级“桃李之星”报告会:报告会应安排在“工院大讲堂2016年活动安排”(赤工职院党[2016]6号)规定的时间内进行,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的,可自选时间安排。本项活动必须高质量开展,不得不搞或走形式。 4.宣传“桃李之星”事迹:各系应采取打印散发、张贴等多种形式,宣传本系“桃李之星”事迹,增强“桃李之星”的教育效应。 (三)院级评选阶段:11月1日——11月7日 1.确定院级“桃李之星”提名人员:院级“桃李之星”提名人员从系级“桃李之星”中筛选,人数在15-20(含)之间。各系务于11月1日前将本系“桃李之星”名单及事迹材料报党委宣传部。 2.微信公示与投票:宣传部将院级“桃李之星”提名人员事迹材料在学院官方微信上进行公示,并接受师生投票。 3.确定院级“桃李之星”:成立院级评选委员会(名单附后)在提名人员中评选10人为2016年度院级“桃李之星”。 院级“桃李之星”评选确定办法为: (1)微信投票得票数最高的3人。 (2)评选委员会根据事迹材料及微信投票得票数量综合评选7人。 4.参评自治区“桃李之星”:学院从10名院级“桃李之星”中优选2人上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。 5.院级“桃李之星”颁奖典礼:12月8日举行,由宣传部、团委、学保处筹备并组织召开。 五、其他要求 1.各系要高度重视本项活动,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,切实从班级活动抓起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走形式走过场。没有认真开展活动的系,学院领导将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,并限期补正。 2.各系召开桃李之星报告会时,须通知党委宣传部安排录像、照相和校园电视台记者采访(学院校园网新闻由各系自行采写发布)。 3.各系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留存文字、图片、视频资料,活动全部结束后,将班、系两级全部活动资料(清单附后)按序整理后送交到党委宣传部,作为检查评估各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评分依据。
中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
附: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度“桃李之星”评选委员会
主任:董岩 成员:曹靖宇、江世君、王德海、刘晓宁、郭相臣、王艳华、杨剑民、江玉学、黄素丽
2016年“桃李之星”评选收集资料清单 1、学生推荐班级“桃李之星”推荐表(各班自制);班级“桃李之星”事迹材料;班主任主旨演讲提纲;主题班(团)会照片。以上材料要纸质、分班装订。 2、参评班级列表;系桃李之星列表;系桃李之星事迹材料;系“桃李之星”报告会图片(如通知宣传部拍照则无需提供) 2015年度“桃李之星”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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