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各系、处、室: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。 一、初定条件:全日制专科毕业满3年初定初级,全日制本科毕业满1年初定初级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初定中级,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。 二、申报材料: 1.初级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;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验证报告; 2.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 3.一寸彩色照片4张; 4.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需提供职称外语成绩单、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。 三、各部门请于2016年10月24日汇总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备案花名表报人事处; 2016年10月27日之前,将初定人员材料汇总后报人事处707室,逾期不予办理。此通知 附件:1.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备案花名表
人事处
二○一六年十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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